丙村镇芦陵村入选! 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拟认定名单公示
9月6日,农业农村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发布《拟认定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公示公告》,认定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乡镇100个、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1000个。其中,我区丙村镇芦陵村入选拟认定第二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名单。自2018年以来,芦陵村坚持党建引领,扎实推进村党支部规范化制度建设和美丽乡村建设,2019年底成功摘掉“软弱涣散”帽子,村集体经济收入达到了近9万元,近年来先后获得“广东省卫生村”“梅州市文明村”“梅州市美好家园示范村”“丙村镇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全媒体记者:黄佳文
编辑:黄婷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