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第56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起,我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一)多宝街道
1.黄沙大道22号(逸翠湾小区A5栋)。
2. 逢源中约24号。
(二)花地街道
怡丰街3号。
(三)中南街道
香凝八巷13-17号、19号,赤岗冲口东街11号、13号、15号、17号、18号、20号、22号。
(四)华林街道
兴贤社区文昌南路143号、文昌南路145号。
(五)茶滘街道
生园围直街22号、29号、32号、33号、34号、35号、36号、40号、41号。
(六)南源街道
东风西路和平南新街4号。
(七)海龙街道
西浦西约坊41号-47号、70号。大巷坊138号、140号、143号、149号、163号。
(八)逢源街道
耀华西街1号、长寿西路25号之一。
(九)岭南街道
杨仁南22号。
二、以下区域划定为临时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海龙街道:西浦大涌以南,上村涌以西,二队新村至楼巷直街二十七巷以北,四队新村以东所围合区域。
上述风险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记者:广播融媒中心记者查浩
通讯员:荔宣
热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