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名通报!梅州这些场所存在多处火灾隐患

2023-12-28 22:29:39 

连日以来,梅州消防联合相关部门,对消防安全重点场所进行监督检查。现对存在消防安全隐患的生产、经营、生活 场所,进行曝光并督促整改。

梅江区

01 广东华通成套电气有限公司

隐患问题:

该场所内消防栓有杂物阻挡,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整改措施:已要求该单位现场整改。



梅县区

01 梅县区锭子桥家宝货物运输代理服务部

隐患问题:

该场所经营区域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防火分隔不到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该场所电器线路敷设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规定。



整改措施:责令该单位按要求搬离床等物品,按规定把电器线路套管敷设。

02 梅县区浅水湾酒吧

隐患问题:

该场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未保持完好有效,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



该场所楼梯间内设置吧台,遮挡防火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整改措施:责令该单位按要求保持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完好有效。并清空吧台物品,保持防火门常闭状态。

兴宁市

01 兴宁市和乐餐饮有限公司

隐患问题:

该场所仅设有一条疏散通道,且在过道堆放杂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该场所疏散标识灯安装不规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



整改措施:责令该单位按要求增加疏散通道,规范安装疏散标识灯。

02 兴宁市云极电竞住房租赁服务中心

隐患问题:

该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





处理情况: 消防监督检查人员拟对该场所存在的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查处。

平远县

01 平远县城南商业城

隐患问题:

该场所室内消火栓被遮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四)项。





2

该场所 占用 、 堵塞 、 封闭疏散通道 、 安全出口 ,违反了《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三款。



电动车进楼入户停放和充电,违反了《消防法》第六十条。



整改措施: 责令该单位清除室内消火栓遮挡物、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物品、电动车辆等立即撤离。

蕉岭县

01 蕉岭县时常拿铁体育文化运动中心

隐患问题:

该场所擅自拆除喷淋头,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整改措施:责令该单位按要求安装喷淋头。

大埔县

01 大埔县湖寮镇莉莉发室

隐患问题:

该场所内使用明火做饭,且未进行物理分隔。(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1355037-2022)第4.1.3.2条规定规定)





整改措施:责令该单位立即整改搬离煤气瓶。

02 大埔县湖寮镇摩登修鞋

隐患问题:

该场所违规住人,经营场所与居住场所未做物理分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场所内使用明火做饭,且未进行物理分隔。(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1355037-2022)第4.1.3.2条规定规定)



整改措施: 责令该单位立即整改,清除床铺并且搬离煤气瓶。

03 大埔县湖寮镇胜芳文具

隐患问题:

该场所内使用明火做饭,且未进行物理分隔。 (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1355037-2022)第4.1.3.2条规定规定)





整改措施: 责令该单位立即整改搬离煤气瓶。

丰顺县

01 丰良镇伊佳人服装店

隐患问题 :

该场所疏散楼梯堆放杂物: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整改措施:责令该单位按要求清理疏散楼梯杂物。

02 丰良镇馨缘饰品精品屋

隐患问题:

该场所灭火器过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整改措施:责令该单位按要求更换灭火器。

03 丰良镇井生猪肉档

隐患问题:

该场所疏散楼梯堆放杂物 :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





该场所灭火器过期: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



整改措施:责令该单位按照规定清理疏散楼梯杂物,并按要求更换灭火器。

五华县

01 五华县水寨镇品阳餐饮店

隐患问题:

该场所经营区域与住宿区域未做有效物理防火分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整改措施:责令该单位2024年1月12日前整改完毕,按规定对经营区域与住宿区域做物理防火分隔。

02 五华县诚艺商行

隐患问题:

该场所经营区域与住宿区域未做有效物理防火分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





整改措施:责令该单位2024年1月12日前整改完毕。按规定对经营区域与住宿区域做物理防火分隔。

关注我,了解梅州最新资讯!

【编辑】黄伟强 黄晓宏(实习)

【编审】朱思东

【终审】陈少辉

【来源】梅州消防


文章配图


热门评论
打开梅县发布查看更多评论
热门推荐
中央外事工作会议在北京举行 习近平发表重要讲话 2023-12-28 22:23:31
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签署命令 发布《军队运输投送条例》 2023-12-28 21:53:55
“百千万”,广东“衡”心几许 2023-12-28 08:03:05
积石山6.2级地震|28日24时起 甘肃终止地震二级应急响应 2023-12-28 23:23:04
我国成功建设年产量60万吨的乙醇生产装置 2023-12-28 23:03:23
宁夏首支国家消防救援机动队伍正式进驻 2023-12-28 23:03:21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元旦春节期间传染病防控做好这七点 2023-12-28 23:03:15
查干湖冰上帆船邀请赛举行 2023-12-28 23:03:07
元旦假期,梅州多云天气为主,气温小幅下降 2023-12-28 22:47:06
龙龙高铁武梅段今天动工,海西区对接大湾区将添“大动脉”! 2023-12-28 22:47:05
没看够!下载个梅县发布呗!
梅县发布 权威声音 急速传达 立即打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