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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 选 民 的 一 封 信,请查收

2021-08-17 12:12:44



致选民的一封信



全县选民:


  根据宪法、选举法、地方组织法、省选举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和《广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省县乡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间的决定》的要求,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于今年9至11月要同步进行换届选举。根据省、市人大常委会的部署,我们县的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工作从7月上旬正式启动,至11月中旬结束。这次换届选举主要任务有:一是同时选好新一届县、镇两级人大代表;二是分别选好新一届县、镇两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三是还要在县人大一次会议上,选举产生新一届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我县出席梅州市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搞好这次换届选举,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民当家作主,加强县、镇两级政权建设,推进基层民主建设,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我县“十四五”规划开好局、起好步,奋力打造梅州康养文旅融合之星、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生态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依法行使选举权利是每一个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每个公民都要十分珍惜,以饱满的政治热情、高度的主人翁责任感积极参加选举活动,严肃认真地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为此,各选民应注意如下事项:


  一、县人大常委会确定2021年9月9日为全县统一选举日。按照法律规定,选举日的二十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十五日以前公布代表候选人名单,七日以前公布正式代表候选人名单。请各位选民注意这几个法定时间,安排好自己的生产和工作,以便参加各项选举活动。


  二、参加选民登记。选民登记是国家对依法享有选举权利的公民的选民资格的确认。法律规定:除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外,凡是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选民资格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得到确认。计算选民年满18周岁,以规定的选举日为准。因此,凡2003年9月9日及以前出生的具有本县常住户口的居民,经选举委员会审查确认后,由选区张榜公布。对于外来人员,在现居住地居住时间较长,书面提出自愿要求参加当地选举而又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的,经选举委员会审核后,可以办理选民登记手续。选民名单张榜公布后,各选民如发现公布的选民名单有错登、漏登、重登现象,请即向本选区选举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以便及时更正。


  三、提名代表候选人。选举法规定,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可以联合或者单独推荐代表候选人,选民十人以上联名也可以推荐代表候选人。提名推荐代表候选人必须向选区领导小组领取并填写由选举委员会制发的《提名代表候选人登记表》,同时,要注意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即:能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勤勉尽责,努力为人民服务;有一定的社会活动和参政当政能力,能履行代表职责;能密切联系群众,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四、参加投票选举。每个选民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在规定的选举日积极参加投票。因临时在外地劳动、工作或者居住,不能回选区参加投票选举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办理书面委托投票,每一选民接受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五、选民有责任保证选举工作依法顺利进行。对于选举中如有出现违法行为,每个选民都有权检举、控告,一经查实,将严肃依法惩处。


  六、选民有参加选举的民主权利,也负有遵守选举法律的义务。宪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因此,在选举中每个选民既要珍惜自己的民主权利,在依法行使自己选举权的同时,又要遵守法律规定,不做损害集体利益和他人权利的事情。


  各位选民,行动起来,积极参加这次县、镇两级人民代表大会换届选举,为更好地实施“十四五”规划,推动大埔老区苏区加快振兴发展、奋力谱写大埔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而努力。


大埔县选举委员会 

2021年7月28日  


来源:大埔县选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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