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4-15 18:28:16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22年4月15日
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为维护国家安全
作为公民,我们有哪些义务?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
如何举报?
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National security education day)是为了增强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维护国家安全而设立的节日。
2014年4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国家安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首次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阐述了总体国家安全观的基本内涵、指导思想和贯彻原则。
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每年4月15日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为了体现总体国家安全观的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从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生物安全、太空安全、极地安全、深海安全等16个领域对国家安全任务进行了明确。
今年的4月15日是第七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主题是:树牢总体国家安全观,感悟新时代国家安全成就,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发现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行为,可通过以下三种方式进行举报:
电话举报,拨打全国统一的举报受理电话:12339
线上举报,登录国家安全部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
实地举报,前往当地国家安全机关直接进行举报
国家安全机关为举报人严格保密,经查证属实的,根据其重要程度给予举报人奖励。对故意捏造、谎报以及诬告陷害他人,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国家安全工作是党治国理政的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也是保障国泰民安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
让我们进一步全面深入理解总体国家安全观,切实增强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共同构建维护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国家安全丨人人有责
来源:国安宣工作室、人保财险党建之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