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7-24 16:42:03
近日,广东省卫生健康委印发《进一步保障全省无偿献血者优先用血的通知》,进一步保障无偿献血者及其亲属在临床用血中的优先权益,推动全省无偿献血事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无偿献血者本人:
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且经检验合格达200毫升及以上的,无限量优先安排本人临床用血。
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但血液经检验不合格的,或仅在广东省外有献血记录的,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本人临床用血。
无偿献血者配偶、父母、子女:
无偿献血者本人在广东省内有献血记录的,按照其献血量等量优先安排其配偶、父母、子女的临床用血。
来源:大埔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