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杜绝森林火灾发生,近段时间来,我县各乡镇进一步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加强巡逻防控,保持对野外用火违法行为的严查严管态势,但是却仍有人心存侥幸,违规野外用火。1月30日,县公安局就联合文福镇政府处置了一起违规野外用火案。
当天上午11点,文福镇森林防火巡逻队在辖区内联合巡查时,发现坑头村储村有人违反禁令野外用火。好在执法人员发现及时,处置有力,未造成严重后果
储村的护林员巡查时发现有火情,第一时间向我们报告。接报后,我们第一时间上报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也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现场处置。在大家的努力下也及时将火情扑灭。
经过对现场进行勘查及走访群众后,迅速锁定嫌疑人刘某秀。公安机关依法将嫌疑人刘某秀传唤至文福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刘某秀如实交代其于1月30日上午11时左右到文福镇坑头村储村岗山场祭祀,11时30分钟左右违规用火燃烧纸宝并燃放鞭炮,后引发火情。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广东省森林防火条例》和《蕉岭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相关规定,我们依法依规对对当事人进行行政处罚。
目前,违法嫌疑人刘某秀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处理,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这段时间风高物燥,火险级别高,而且元宵将近,群众上山祭祖会不断增多,野外用火稍有不慎就可能会引发山火,后果不堪设想。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严禁在野外林区用火。接下来,公安机关将加强巡查监管力度,对林区违规用火违法行为坚决查处,绝不手软。
我们镇调动镇村全部力量,采取“包山头、守路口、盯重点、打早小”的举措,进一步强化日常监督和专项执法,筑牢森林防火墙。在此呼吁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蕉岭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坚持绿色文明祭祀,自觉做到不带火种上山,坚决杜绝森林防火区内的一切火源,共同维护好我们的绿色美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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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蕉岭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钟琳瑜
编审:何成发
终审:郭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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