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蕉岭融媒新媒体部记者了解,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粤人社规〔2023〕12号)文件精神,从2023年1月1日起调整增加我省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
一、调整范围
2022年12月31日前(含当日)已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的退休人员。
二、调整时间
本次调整的时间为2023年1月1日起。
三、调整办法
本次调整基本养老金,采取定额调整、挂钩调整与适当倾斜相结合的办法,具体办法如下:
(一)定额调整。每人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定额增加22元。
(二)挂钩调整。在定额调整的基础上,按照多缴多得、长缴多得的原则,与本人基本养老金和缴费年限分别实行挂钩调整:
1、按基本养老金定比增加。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调整前基本养老金月标准的2.12%再增加基本养老金。
2、按缴费年限增加。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增加1元;在此基础上,超过20年的缴费年限,每满1年基本养老金月标准再增加1元;与本人缴费年限挂钩的增加额少于15元的,按15元发放。
(三)倾斜调整。在定额调整和挂钩调整的基础上,再对退休的高龄人员和企业退休的军转干部分别实行倾斜调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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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蕉岭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
编辑:罗妩媚(见习)
编审:钟琳瑜
终审:郭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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