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文明城市•曝光台】斑马线上的安全,请自觉礼让行人

2023-09-06 17:53:44 

行人,相对于机动车辆,是弱势一方。在交通管理体系中,“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通过法律法规充分体现出来。

《道交法》明文规定: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据此,机动车驾驶人在行驶途中,要求做到“礼让斑马线”、礼让行人。

否则,将会受到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现对我县辖区近期抓拍到的不礼让行人的部分机动车予以曝光,希望当事车主、驾驶人给予足够重视;广大驾驶员引以为戒!

*****

温馨提示

以下行为,都属于不礼让行人:

**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的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罚款事小,安全事大!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 :

第四十七条

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

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

《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

第五十九条 驾驶机动车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处警告或者二百元罚款:

(五)行经人行横道未减速行驶,或者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六)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遇行人横过道路未避让的;

如果你有好的建议或者意见

也可在评论区给我们留言

喜欢我们就点个赞,多一次分享吧

来源:蕉岭交警

编辑:徐钦伟

编审:钟琳瑜

终审:郭小静

蕉岭县融媒体中心矩阵▼

免责声明

1、凡本号有标注“出品:蕉岭县融媒体中心”的所有文字、图片和视频,版权均属蕉岭县融媒体中心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授权不得以转载、链接或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获授权的媒体在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蕉岭融媒”,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2、本号转载稿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从本号转载使用,必须保留本号注明的“来源”,并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如擅自篡改为“来源:蕉岭融媒”,本号将依法追究责任。

热门评论
打开蕉岭县融媒体中心查看更多评论
热门推荐
广州地铁集团来蕉调研驻镇帮镇扶村工作,发挥优势凝聚力量,推动乡村加快振兴 2023-09-06 17:09:29
我县迅速贯彻省、市防台风防汛工作调度会议精神 2023-09-06 17:09:44
【部门动态】蕉岭:加强地质灾害巡查,筑牢群众生命安全线 2023-09-04 18:43:04
税费新政宣讲会:助力民营经济发展 推进乡村振兴 2023-08-29 17:36:28
【创文明城市•曝光台】斑马线上的安全,请自觉礼让行人 2023-09-06 17:53:44
公示中!梅州1镇3村入围第三批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名单 2023-09-06 14:59:59
【一起益“企”育“四上”】新铺镇: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培育壮大“四上”企业 2023-09-06 10:22:50
【一周战报】签约项目22个,计划投资额45.3亿元 2023-09-05 09:25:03
【创文明城市•大家行】小积分推动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大文明 2023-09-05 10:26:40
古镇焕新采,奋发向未来!新铺镇围绕实体经济、乡村振兴两大抓手积极主动作为 2023-09-05 09:44:01
没看够!下载个蕉岭县融媒体中心呗!
蕉岭县融媒体中心 立即打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