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新规施行!涉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和消防车道...

2024-03-18 15:19:37 

公告

近日,我市发布《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和《消防车道、救援场地标识标线设置规范》两项地方标准,这是我市首批施行的消防地方标准规范,是我市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的又一新的里程碑。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
消防安全规范

新规明确新建、改建、扩建公共建筑、住宅建筑时,应同步规划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公共建筑、住宅建筑,应按照区域内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等实际情况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电动自行车应严格按照划定的停放充电区域规范有序停放、充电,不得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或充电,不应人车同屋、车辆进楼入户。

消防车道、救援场地标识
标线设置规范

新规明确消防车道、救援场地标识的设置属于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内容,是由施划在道路、场地、建筑外檐上的各种线条、箭头、文字及标牌等所构成的指示系统,可以组合或单独使用。其设置应不影响建筑物及室外场地正常的使用功能,应设置在明显的位置。标识标线指示的信息应清晰、明确、简洁,使救援人员易于辨识。

《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消防安全规范》从平面布置、防火分隔和建筑构造、充电设施、消防安全管理等方面做出全面规范,加快促进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等进一步规范,实现火灾发生概率和对群众生命财产影响双降低。

《消防车道、救援场地标识标线设置规范》有利于单位或住宅区管理者正确理解国家的相关要求,也利于有关部门加强消防车道、救援场地标识标线的检查,有效减少和杜绝杜绝堵塞消防车通道的现象,从法律层面进一步为群众畅通灭火救援“生命通道”。

更多详情

可在标准委“地方标准信息服务平台”(http://dbba.sacinfo.org.cn/)查阅两项规范的标准文本,或直接点击下方文字下载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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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梅州消防

编辑:徐钦伟

编审:何成发

终审:郭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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