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秩序,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梅州监管分局强化工作联动,指导辖内银行机构提升支持服务实体经济质效,配合地方政府大力开展打击逃废债工作,穷尽手段清收不良,压降存量信用风险。
一方面,指导辖内银行机构对诚实守法经营、债信观念强,但因特殊困难暂无还款能力的客户,科学合理为其安排无还本续贷、调整还款付息计划等措施,有效落实国家金融政策,鼓励借款人按时偿还借款本息。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某于2019年8月向辖区某银行申请抵押贷款用于购买建材,期限三年。2022年借款人经营公司受疫情等影响,出现暂时经济困难,无法按时归还贷款本息。该行催收无果后,于2023年3月诉至梅县区人民法院,由于借款人还款意愿较好,能主动配合该行相关工作,为鼓励客户积极争取按时归还借款,经法院调解,该行同意借款人调整还款计划,该笔贷款最终于2024年1月结清。
另一方面,指导辖内银行机构有效甄别损害银行合法权益的恶意逃废债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配合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予以严厉打击。梅州市某公司在辖区某银行的贷款到期后,未按合同约定偿还贷款本息逾2680万元,该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1年10月经穷尽执行措施,查无可供执行财产并终止本次执行程序。该系列案件终本后,该行得知借款公司的实际控制人重新注册经营佛山市某公司,遂于2024年初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2024年1月,法院传唤实际控制人现场询问相关情况,但其仍拒不配合提供新经营企业材料及财产线索,法院依法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十五天,并于2024年2月实地到佛山市新公司依法进行搜查,扣押文件材料一批及现金若干,查封厂房及生产设备。2024年3月,实际控制人在司法拘留结束后,主动提出分期偿还申请,在法院主持下与银行达成和解,按协议规定履行还款义务。
下一步,梅州监管分局将持续督导辖内银行机构加强与各级政府部门、司法部门的工作联系,更好服务当地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大不良贷款清收力度,营建良好营商环境。
来源:掌上梅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