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适应新的发展形势,根据财政部和农业农村部的统一部署,近日,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农垦总局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做好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工作。这次通知明确指出抛荒一年以上的,即取消次年补贴资格。结合耕地地力补贴资金发放时间和我省农作物生长周期,一般抛荒一年是指从上一年度冬种开始至当年晚稻都无耕种,在秋季统计时,即视为抛荒一年,取消次年的补贴资格。根据国家防止耕地“非粮化”的意见要求,结合广东的实际,在承包耕地上种植葡萄、百香果、火龙果、香蕉、柑橘类、桑树、多年生中药材、花卉等多年生农作物及木本作物的,不予补贴。
据悉,全省已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平台,推动公安、民政、金融、农业农村等跨部门相关数据共享,逐步实现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查询、面积申报、公开公示和审核监督“一网式”统一办理管理,减轻基层工作负担,提升补贴发放的规范性、精准性和实效性。从2022年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申报开始,村居、乡镇及各级农业农村部门、农垦农场将陆续使用“广东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对农户补贴信息进行登记、审核管理。
全媒体记者:春遥
来源:综合自广东农业农村
供图:温正龙
编辑:凰仪
审核:谢勇 陈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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