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梅州经济的不断发展,梅州市机动车保有量激增,禁鸣区域违法鸣喇叭的现象屡有发生,为巩固前期禁鸣成果,防止乱鸣喇叭现象反弹,减少噪音污染,梅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已于近期在全市开展禁止机动车鸣笛专项行动。其中,梅县区府前大道属于禁鸣严管路段。

处罚规定
警车、军车、工程救险车、救护车、运钞车等安装警报器和标志灯具的车辆,禁止在上述路段内鸣放各类警报、音响。

同时,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市民们,请在购买使用摩托车、燃油助力车和小型汽车时,自觉抵制安装使用怪音喇叭、非法改装排气管、非法安装警报器等交通违法行为。


来源:梅州交警 梅州电视民生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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