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梅州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下发《关于表彰第十届梅州市道德模范的决定》,公布第十届梅州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第十届梅州市道德模范提名奖名单,其中,我区2人被授予第十届梅州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因公牺牲民警、市公安局梅县区分局丙村派出所原副所长李小平被授予见义勇为模范,广东振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四〇一厂厂长黄志平被授予诚实守信模范。
据了解,为充分展示新时代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进一步发挥道德模范的示范引领作用,激发人民群众奋进新征程的强大精神力量,推动梅州市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取得新进展新成效,市文明委组织开展了第十届梅州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按照从严把关、优中选优原则,经过严谨规范工作程序,根据评选结果,市文明委决定,授予我市10人第十届梅州市道德模范荣誉称号,授予10人第十届梅州市道德模范提名奖。
全媒体记者:郑春遥 卜链锋
编辑:黄婷
审核:谢勇 陈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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