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县区公安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全市、全区森林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持续加大对违规野外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全力保护绿水青山。1月31日,该局快速破获一起野外焚烧树枝引发山火案,涉嫌失火嫌疑人张某通(男,48岁,梅县区人)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1月31日14时,梅县区公安分局接到报警称,雁洋三乡下村某山场发生一起山火。接报后,该局随即通知相关部门组织力量前往现场开展山火扑救工作,并对山火引发原因展开调查,于当天下午将涉嫌失火嫌疑人张某通带回公安机关调查。
经查,当天13时,张某通到位于雁洋三乡下村某山场其果园内耕作,因觉得果园边杉树的树枝妨碍了其在果园内作业,便将杉树树枝截断并堆放到一起点燃,燃烧的枝叶引燃了山边的杂草丛而引发山火。张某通见状,马上进行扑救,但由于天气干燥,火势很快向山场四周蔓延。至当天17时许,经我区各相关部门多级联动,组织力量全力扑救,山火已被扑灭。
目前,张某通因涉嫌失火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区公安机关和林业部门表示:将进一步加大对野外违规用火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快速查处、顶格处理、绝不手软。希望广大群众严格落实森林防火有关规定,杜绝野外违规用火行为。
全媒体记者:李诗颖
通讯员:李广锋 张刘沁琦
编辑:黄婷
审核:谢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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