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华诞,回顾中国共产党走过的革命历程,讴歌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光辉历程,梅县区委宣传部、梅县区文联决定共同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文艺活动,从2021年3月22日起至5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面向全区征集文艺作品。
《关于组织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文艺活动的通知》全文如下:
关于组织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文艺活动的通知
各镇(高管会、办事处)党(工)委、政府,区直局和省、市属驻梅各单位: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年。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百年华诞,回顾中国共产党走过的革命历程,讴歌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光辉历程,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决定共同举办“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文艺活动,面向全区征集文艺作品。现将相关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镇各单位依据活动主题、范围和要求,按时间认真组织、广泛发动、踊跃投稿。
附件:1. 梅州市梅县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征文比赛活动方案
2. 梅州市梅县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活动方案
中共梅州市梅县区委宣传部
梅州市梅县区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2021年3月22日
附件1
梅州市梅县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征文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100周年华诞,讲好美丽梅县故事,弘扬苏区精神,充分发挥优秀文艺作品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使命作用。梅县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区作协将联合出版《梅州市梅县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学作品集》,百人百篇颂百岁,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现面向全社会开展主题征文活动。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
三、作品主题
以歌颂中国共产党百年征程的丰功伟绩为主题,着重描写改革开放翻天覆地的社会巨变,描写新时代创新创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党史学习教育、文明创建、“美丽梅县·美好家园”行动、科技创新、文旅发展等实现中国梦的生动故事,描写苏区梅县全力推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的壮丽画卷。
四、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紧扣主题、观点鲜明、主题突出、内容健康向上,弘扬时代主旋律,展现梅县区本土特色。同时注重精品意识,注重思想性、可读性和吸引力、感染力。
2.所有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或团队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并经原创作者或团队同意参赛,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曾经获奖的作品不得参与本次比赛活动,如涉及到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创作选送单位(团体)或者个人负责。
3.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所有获奖作品若不符参赛规则要求,经查实,予以取消获奖资格。
(二)格式要求
1.以诗歌、散文、小说、故事、文学活动等形式为主,文字类3000字左右,现代诗以短诗为主。作品末尾必须附有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和作者简介(不超过300字)。本次征文不接受纸质稿件。
(三)报送说明
1.每人每类文体只可报送3篇作品,在截稿时间内提交作品电子word文档至邮箱:yzm085@21cn.com,联系人:谢淑娜,电话:15876737397。 (邮件命名格式为:“一百周年+作品类别+作品名+作者名”。)
2.优秀作品入选后主办单位将作品用于展览、出版、媒体发布及其他公益性宣传,不再另附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凡报送作品均视作同意上述规定。
五、评奖方式
(一)作品评审:2021年6月,主办单位将组织文学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本次评选只设入选奖,不设等次奖。
选登作品:100篇
入选作品每篇(首)颁发奖金300元和荣誉证书,赠书留念。
所有入选作品编入《梅州市梅县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文学作品集》。
六、其他说明
活动其他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通知,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
附件2
梅州市梅县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活动方案
一、活动目的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为深入贯彻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100周年华诞,讲好美丽梅县故事,弘扬苏区精神,充分发挥优秀文艺作品记录新时代、书写新时代、讴歌新时代的使命作用。梅县区委宣传部、区文联将于2021年7月1日举行“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主题美术、书法、摄影作品展,现面向全社会开展文艺作品征集活动。
二、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1年5月31日(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
三、作品主题
围绕讴歌党、讴歌祖国、讴歌人民、讴歌梅县区新时代建设的新面貌进行创作,从不同艺术视角,回顾党的光辉历程,歌颂党的丰功伟绩,深情表达梅县人民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赤诚情怀。聚焦梅县区奋斗历程和突出成果,展现我区在疫情防控、乡村振兴、三好一正、文明创建、“两美”行动、改善民生、高质量绿色发展、打造新发展格局等方面的亮点。
四、作品类别
美术、书法、摄影原创作品。
五、作品要求
(一)内容要求
1.紧扣主题,注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
2.所有作品,必须为作者本人或团队自行创作的原创作品,并经原创作者或团队同意参赛,严禁剽窃、抄袭,关于剽窃、抄袭的具体界定,请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相关规定。曾经获奖的作品不得参与本次比赛活动,如涉及到肖像权、著作权、商标权、名称权等问题由创作选送单位(团体)或者个人负责。
3.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奖项的权利。主办方可以将参赛获奖作品用于展览、出版、媒体发布及其他公益性宣传,不再另附稿酬,作者享有署名权。凡报送作品均视作同意上述规定。所有获奖作品若不符参赛规则要求,经查实,予以取消获奖资格。
(二)格式要求
1.美术作品:形式不限,须有作者落款。提供作品电子版原图(JPG格式,不小于4M),另附word文档简要说明创作主题、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作品入选后提供纸质作品。
2.书法作品:字体不限,须有作者落款。提供作品电子版原图(JPG格式,不小于4M),另附word文档简要说明创作类别、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作品入选后提供纸质作品。
3.摄影作品:单幅、组照皆可,提供作品电子版原图(JPG格式,不小于5M),另附word文档简要说明拍摄主题、拍摄时间、地点、作者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报送说明
1.每人只可报送一幅作品,在截稿时间内提交作品电子档至邮箱:1162321823@qq.com,联系人:谢淑娜,电话:15876737397。 (邮件命名格式为:“一百周年+作品类别+作品名+作者名”。入选作品展览结束后退还给作者,自行到区文联领取。)
六、评奖方式
(一)作品评审:2021年6月,主办单位将组织美术、书法、摄影界有关专家、学者组成评审委员会,对所有作品进行评审,本次评选只设入选奖,不设等次奖。
(二)展出作品:105幅(美术、书法、摄影各35幅)。
(三)入选作品每件(幅)颁发奖金300元和获奖证书。
(四)所有入选作品编入《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美术书法摄影作品集》
七、其他说明
活动其他未尽事宜由主办方另行通知,主办方对本次活动有最终解释权和决定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