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报! 城东司法所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
近日,司法部印发《关于表彰全国模范司法所和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的决定》,授予597个司法所“全国模范司法所”称号,授予796名同志“全国司法所模范个人”称号。其中,梅县区司法局城东司法所榜上有名,获评“全国模范司法所”。
近年来,城东司法所始终坚持强基导向,全面加强司法所建设,主动融入依法治理大局,充分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在扎实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安置帮教等各项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城东镇征地拆迁多、社会情况复杂的实际情况,每周定期深入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活动,学习发扬“枫桥经验”,及时定纷止争,引导村民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矛盾纠纷,进一步推动了基层法治建设,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
社区矫正对象 吴某:我以前因个人的过失触犯了《刑法》。自入矫以来,在司法所的关心和教育下,自觉加强学习,目前在市场上做一点小生意。我感受到了党和政府的关怀,会做一名守法的好公民。
数据显示,近年来,城东镇、村两级调解委员会共受理各类矛盾纠纷560宗,调处549宗,调处成功率98%,无因调处不及时或调处不当而引发的矛盾激化事件,未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矛盾纠纷。得益于先进的工作做法和突出的工作成效,城东司法所多次被梅县区司法局评为“先进集体”,斩获广东省人民调解技能大赛三等奖,所内干警先后被授予“个人三等功”、“梅州市五一劳动奖章”。
城东司法所所长 李秋兰:城东司法所作为一直奋斗在基层一线的法制力量,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聚焦问题所在,创新工作方法,能够获得全国模范司法所的荣誉称号,我们感到非常荣幸和自豪,荣誉是认可更是鞭策。城东司法所将以此为新的起点,积极向前,为建设法治梅县、平安梅县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和更为优质的法律服务。
全媒体记者:黄佳文 卜链锋
通讯员:邹绮
编辑: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