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聚力11项主要任务 努力绘就乡村治理新画卷
近日,我市印发《2023年全市乡村振兴治理工作要点》,聚力11项主要任务,加强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扎实推进“百千万工程”实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
11项主要任务包括:
一、强化农村基层党组织政治和组织功能。包括全面落实县级领导班子成员包镇走村、乡镇领导班子成员包村联户、村干部经常入户走访制度,全面推行三级党建网格等。
二、深化基层民主建设。全面落实“四议两公开”制度。深化“阳光村务”示范工作,推动“智慧村庄”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
三、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推进镇村两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年内基本实现每个行政村培养2名以上“法律明白人”,80%的行政村有学法用法示范户目标。
四、推动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典型选树宣传力度,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等建设与志愿服务提升行动。
五、加强农村文化引领。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深入实施农耕文化传承保护工程,创新发展客家文化,推动乡村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
六、深化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扩大首批全国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成果运用,协同推进省、市级党建引领乡村治理试点示范工作等。
七、积极开展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争创新一批有影响力和各具特色的全国乡村治理示范村、镇,深入开展省级乡村治理“百镇千村”示范创建活动。
八、推广积分制、清单制等务实管用的治理方式。推动各县(市、区)积分制运用率达40%以上、清单制运用率达60%以上,完善推广数字化、接诉即办等治理方式。
九、支持多方主体参与乡村治理。发挥驻镇帮镇扶村工作队和驻村第一书记联村帮扶加强乡村治理作用。推进红色村试点示范、“千企帮千镇万企兴万村”行动。
十、提升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能力。开展农村社区一站式综合服务示范创建,探索乡村社会圈“邻里中心”。
十一、推进平安乡村建设。推进农村扫黑除恶常态化。推动“一村一警(辅)”全覆盖。
全媒体记者:佳娜
编辑:黄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