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好人生第一证! 《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新规定
每一个宝宝的降临都会为家庭带来幸福的喜悦,在欣喜之余,宝宝也获得了出生后的第一张证——《出生医学证明》,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有哪些新规定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在梅县区妇幼保健院,记者看到不少新生儿家长正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申领登记表,仔细核对相关信息确认无误后,工作人员现场盖章发放出生医学证明。与以往不同的是,在办理首次签发时,父母双方要填写《出生医学证明》签发知情告知书。
新生儿家长鲁先生:“我们夫妻两个人签了出生证明告知书,进行了人脸认证,在微信‘粤省事’,需要上传身份证等证件、照片,认证完之后就可以预约时间到医院领取,也可以选择快递到家,用起来很方便。”
据了解,此次新实施的《广东省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所指的签发范围仅限于出生于1996年1月1日及以后的新生儿。申请换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原则上由新生儿父母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换发申请表》现场申领,下列情形需补充提交以下材料:1、无法进行出生登记的,应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换发函材料;2、因原出生医学证明记载新生儿父母信息不真实申请变更双亲信息的,提供双亲和新生儿的亲子司法鉴定意见书,仅申请变更父亲或母亲一方信息的,提供变更方和新生儿的亲子司法鉴定意见书(新生儿姓氏可随父母信息变更相应调整);3、新生儿父母使用军官证信息签发的,现申请变更为居民身份证件信息的,应提供居民身份证件信息与军官证信息说明为同一人的材料。换发机构:原签发机构、梅县区妇幼保健院。
因入户、出国等特殊情况使用需要申请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的,原则上由新生儿父母凭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到县级管理机构现场申领,并提交以下材料:1、《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2、原签发机构出具加盖公章的《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复印件,或者住院分娩病历复印件;3、公安机关、驻华移民等部门出具的补发函。补发机构:梅县区妇幼保健院。(可视化)
梅县区妇幼保健院办证人员谢佳丽:“1996年以前出生的无论之前做没做出生证,出生证信息有错没错都不能补发、换发。新的管理办法出之前和出来后,相关部门对我们的签发机构和签发人员都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警示教育,解读文件、政策实施、具体操作,都对我们现场解答,加强沟通协作,为大家办好出生证。”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符合条件的医疗保健机构外出生签发、换发和补发暂不支持在广东省妇幼信息平台网上申领签发,需到签发机构现场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一经签发,签发机构对证件记载的信息原则上不作变更,并请不要私自裁剪副页,不要涂改、圈划和过塑等。
全媒体记者:林雪媚 陈嘉霖
编辑:黄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