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患于未“燃”! 违规用火要不得 悔不当初受处罚

2024-02-15 20:09:32 

普3 防患于未“燃”!违规用火要不得 悔不当初受处罚

春节期间,天气晴朗干燥,扫墓祭祀活动不断增多,烧纸、焚香等传统活动极易引发森林火灾事故,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梅县区林业局联合森林公安、森林防火办等部门,到雁洋镇、南口镇开展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工作,坚决遏制森林防火重大事故,确保群众度过一个文明、安全的春节。

上午十一点,记者跟随工作人员前往雁洋镇、南口镇进行细致入微的实地暗访督查。在南口镇和雁洋镇分别发现并查实一起野外违规用火案件,均为群众在坟头烧纸祭祀。执法人员当即制止了违法用火行为,并清理处置了周围的火灾隐患点;对野外用火当事人作出警告,告知当事人根据《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政府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梅县区府令〔2023〕1号)第七条的相关规定,个人违规野外用火或将面临最高两千元的罚款处罚。上述两起案件的违法线索及相关后续工作已移交当地镇行政综合执法队处理。

在知晓违规野外用火可能导致的严重后果后,该当事人表示悔不当初,今后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承诺不再进行野外用火,规范自身行为举止。

群众:“我认识到了带火种上山的危害,以后都不会带明火上山,改用花圈祭祀,文明祭祀。

相关部门提醒广大市民,野外违规用火要不得,在开展祭祀活动时,应自觉遵守防火规定,严禁在林区、山头、草地等易燃区域使用明火,避免引发火灾。接下来,我区将持续加大森林防火宣传力度,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并继续加大巡护力度和频次,全力以赴确保全区森林防灭火形势稳定,守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全媒体记者:张诗惠 陈嘉霖 谢思镕 李建平

编辑:张诗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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