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店防疫不放松 购买退热类药物需带身份证
为了加强药店疫情防控,近期,梅县区率先制定了“零售药店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工作指引”。记者走访了解到,各药店严格遵守“指引”,落实零售药店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认真提醒进店购药的市民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在华侨城的一家药店,市民李伯戴着口罩,正在挑选需要购买的药物。李伯说,这段时间以来,他走进我区的每家药店购药,工作人员都会严格执行相关的防疫规定,这让他非常有安全感。
【李伯:要测体温 要戴口罩 买到退烧药要登记 十分安全】
记者注意到,不少药店都会在显眼的位置,如LED显示屏显示疫情防控标语,提醒市民做好自身防护工作。同时,每位进店购药的市民,都要佩戴口罩、测体温,一旦发现有发热的市民,他们会立刻采取措施。
【新康药行企业负责人 朱新生:我们现在对每个进店的顾客 都是要求佩戴口罩 进店以后要求测体温 对体温异常的 要按规定进行登记、上报 或者引导他到指定的就近的发热门诊就医】
【大参林药店质管部 质管组长 古燕玲:对有体温异常达到或超过37.3度的人员,及时引导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并立即上报】
同时,记者观察发现,不少药店内都张贴有《需实名登记报告的退热类药品目录》,上面详细列出了需要实名登记购买的所有退热类药品,对于每一位购买了该类药品的顾客,他们都进行了信息登记,包括顾客的姓名、身份证号、手机号码及地址等,并如实上报。
【新康药行企业负责人 朱新生:购买药品涉及到感冒 或者是发热类的药品 我们现在都严格执行 上级部门发布的43种登记药品目录 对每一个购买退热药类的市民 都详细如实地进行登记 并执行上报】
【大参林药店质管部 质管组长 古燕玲:收银系统统一设置购买退热药品弹窗提示 严格按要求对43种退热药品销售做好顾客身份证实名登记 确保登记信息准确无误 不得出现漏报、谎报、迟报的情况 并于每天下午16点前上报至广东省智慧食药监系统 16点后的非体温异常的归入第二天上报】
记者从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1月19日至今,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区医保局、社保局组成4个片区督查组,到城区和各乡镇开展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督查工作,对55家存在问题的企业作出相应的整改和处理意见。区市场监管部门安排专人负责督查情况汇总、反馈,并加强对广东省智慧食药监平台的信息管理,及时将需核查的信息发送核查通知,落实给各市场监管所处置。同时,要求地方辖区市场监管所落实监管责任,针对药店存在漏报、迟报现象,认真细致做好药店疫情防控检查工作。
【梅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药品化妆品监管股 股长 凌娜:2021年1月19日 我们梅县区率先制定了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的指引 将药店疫情防控指引以文件的形式发放到每家药店 一是要求药店要落实主体责任 二是要求药店要对购买退热药的人进行实名制身份证登记 三是要求药店要按照药品GSP的要求 对药品的购进、质量来把关 】
接下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会继续深入开展对药店的督查、检查工作,充分发挥药店“哨点”监测作用,确保梅县区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落实到位。
全媒体记者:正华 链锋
通讯员:黄晓冰
编辑:黄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