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缅怀逝者,拜祖祭先,是我们寄托哀思的传统习俗。政府部门一直倡导移风易俗,推行鲜花祭祖,植树祭祖,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但个别群众不听劝阻,在山林使用明火祭祀引发山火,最终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2月18日11时许,梅县区公安分局森林警察大队民警在松源镇巡查过程中发现,案背村“荷树下”山场持续有大烟冒出,森林、派出所民警立即会同镇、村干部前往开展山火扑救工作,同时对山火引发原因展开调查。至13时许,民警在该山场抓获涉嫌失火的犯罪嫌疑人温某茂。山火经各部门多级联动全力扑救,至15时许被扑灭。
经审,犯罪嫌疑人温某茂如实交代了其于当天10时许,与家人到松源镇案背村“荷树下”父母墓地祭拜。在上山途中温某茂遇到了该镇护林员,护林员对其再三叮嘱,要遵守严禁一切野外用火的要求,进行简单祭拜即可。温某茂口头答应后离开。在其父母的墓地祭拜约10分钟后,温某茂抱着侥幸心理认为墓地与山林相隔有一定距离,不会引起山火,于是用打火机燃烧祭品,并点燃了一串鞭炮。事后,温某茂还用事先准备的三瓶水淋湿燃烧的祭品及燃放鞭炮的地方,后驾车回家。刚到家,温某茂即发现父母墓地方向有烟火,于是慌张地赶了过去,此时相关人员已在现场全力扑救山火,悔恨不已的温某茂赶紧参与到山火的扑救中。目前,温某茂因涉嫌失火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民警再次提醒广大市民:天高物燥,野外用火稍有不慎极易引发火灾。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护林防火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责任。对此呼吁广大群众文明祭祀,用鲜花、植树等安全文明环保的方式表达对逝者的怀念。
全媒体记者:谢瑜 古正华
通讯员:陈国计
编辑:盛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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