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公安厅、梅州市公安局、揭阳市公安局等公安机关发布关于敦促多个犯罪团伙成员投案自首并征集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
关于敦促黎健华、邓绍京团伙成员投案自首并征集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部署要求,对涉黑恶违法犯罪活动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21年6月18日,广东省公安厅指挥清远、东莞两市公安机关依法打掉以黎健华、邓绍京为首的涉黑恶犯罪团伙。目前,该团伙多名犯罪嫌疑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为全面査清该团伙涉嫌的违法犯罪事实,除恶务尽,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黎健华、邓绍京团伙成员以及包庇、纵容该团伙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应当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凡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对拒不投案自首、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从重惩处。
二、黎健华、邓绍京团伙成员,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犯罪嫌疑人送来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依法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包庇、窝藏团伙成员,为其通风报信、帮助毁灭或伪造证据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三、请遭受该团伙不法侵害的受害者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或提供相关线索、证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欢迎广大群众积极举报黎健华、邓绍京团伙的违法犯罪问题,对在打击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个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陈警官(13360938594)、林警官(19865203393)。微信举报:请扫码或搜索号码13360938594添加微信留言。广东省公安厅
2021年7月13日
关于敦促曾远雄、曾林涉黑犯罪团伙成员投案自首并征集该团伙违法犯罪线索的通告为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梅州市公安局于近期打掉了以曾远雄(绰号“屠头”)、曾林(绰号“阿灵古”)为首的长期盘踞在梅州市五华县的涉黑犯罪团伙,并于近日立“曾远雄、曾林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侦查。目前曾远雄、曾林及多名团伙成员因涉嫌诈骗、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罪名被梅州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为全面查清该犯罪团伙涉嫌的违法犯罪事实,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凡涉及曾远雄、曾林涉黑违法犯罪团伙成员及包庇、纵容该团伙犯罪的人员,必须立即停止一切违法犯罪活动。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较轻的,可以依法免除处罚。到案后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依法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拒不投案自首或者继续为非作恶的,将依法从严惩处。
二、对尚未到案的违法犯罪团伙成员,亲朋好友应当积极规劝其尽快主动投案自首。凡参与曾远雄、曾林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犯罪活动的嫌疑人,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的,或者亲友主动报案后将嫌疑人送去投案的,视为自动投案,可以依法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窝藏、包庇黑恶势力犯罪人员或者帮助洗钱、毁灭、伪造证据以及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曾远雄、曾林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成员的违法犯罪问题和“保护伞”相关线索。对在打击涉黑恶违法犯罪团伙、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
四、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17376714110(吴警官)。
2、来信举报: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东路1号 梅州市公安局扫黑办,邮政编码:514021。
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梅州市公安局
2021年07月12日
附: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
1、曾远雄,绰号“屠头”,男,57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员瑾村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6409020035。
2、曾林,绰号“阿灵古”,男, 35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员瑾村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8510270011。

3、曾永祥,绰号“枯手里”“阿永”,男, 40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员瑾村墩上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800912001X。

4、曾剑,绰号:“阿剑”,男,42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员瑾排芳下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7903180039。

5、李锡东,绰号:“细牛”“牛总”,男,46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良美村周水湖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7408110033。

6、李雄,男,45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大布村岭下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7510020050。

7、李自强,绰号:“阿丑”,男,35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良美村榄树下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8512120033。

8、曾炳源,绰号:“牛之北”, 男,41岁,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沙渴村草塘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8008020519。

9、李锡超,男,29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西河居委华侨街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9205266993。

10、包伟明,男,40岁,梅州市五华县潭下镇中村村梧村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8009163490。

11、包军明,男,绰号“乌古”,39岁,梅州市五华县潭下镇中村村梧村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8202243492。

12、李苑辉,男,32岁,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增塘村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890926051X。

13、周福强,绰号“阿三”,男,35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居委华兴中路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8511200015。

14、周根聪,绰号“爬烟囱”,男,41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上坝村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7911060037。

15、江剑波,男,绰号:“日本”,36岁,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居委会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8410120518。

16、李端阳,绰号“小四眼”,男,31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大布村,身份证号码:441424199005270015。

17、李祖源,绰号“阿东”,男,33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华侨街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880816705X。

18、李云高,绰号“阿高”,男,29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大岭村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9201170011。

19、李炎乾,绰号“阿四古”,男,34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大布村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8710260037。

20、李坚亮,绰号“坚古”“阿亮”,男,31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黄井村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9010210033。

21、张保祥,男,40岁,梅州市五华县河东镇沙渴村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8105050533。

22、曾国辉,男,绰号:“阿胖”,26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澄湖村红湖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9411140398。

23、李志鹏,男,绰号:”濑屎鹏”,28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良美村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9209090075。

24、周剑华,男,30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坝美村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910218707X。

25、周志彬,男,24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坝美村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9610120074。

26、李梦辉,绰号“草蜢”,男,37岁,梅州市五华县水寨镇良美村榆树下园公祠人,身份证号码:441424198311210016。
关于公开征集林泽峰、陈浩生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的通告近期,经揭东公安机关全力侦查,“林泽峰、陈浩生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一案中两名犯罪嫌疑人已经归案。为更好收集证据、打击犯罪,公安机关从即日起向社会,特别是相关受害者、证人广泛征集林泽峰、陈浩生违法犯罪线索和证据。对于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李警官:19876637265
邱警官:0663-8813273
来信地址:揭阳市揭东区磐东街道西关路中段揭阳市公安局磐东派出所
收件人:李警官,联系方式:19876637265
揭阳市公安局揭东分局
2021年7月12日
梅州市公安局发布悬赏通告为坚决打击违法犯罪势力,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梅州市公安局决定对在逃犯罪嫌疑人李自强进行公开悬赏追捕。
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提供在逃人员线索,凡提供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或协助缉捕抓获悬赏人员的,梅州市公安局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金,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对隐瞒、窝藏、包庇悬赏逃犯的,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对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罪行的在逃犯罪嫌疑人,可以依法给予宽大处理。对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机关将采取有力措施全力缉捕,依法严惩。
举报方式:
1、举报电话:梅州市公安局专案组:17376714110(吴警官);
2、举报信邮寄地址:梅州市公安局扫黑办(梅州市梅江区嘉应东路1号)
梅州市公安局
2021年7月12日
犯罪嫌疑人信息
姓名: 李自强(绰号“阿丑”)
性别:男
户籍地址:广东省五华县水寨镇良美村榄树下
身份证号码:441424198512120033
悬赏金额:5000元
来源 广东刑警 平安梅州 平安揭东
编辑 陈晓霞
审核 周伟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