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7日,佛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陈小坚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宁惠军为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珊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宁惠军颁发任命书。/佛山日报记者黄碧云摄
新任命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宁惠军向宪法庄严宣誓。/佛山日报记者黄碧云摄
编辑丨莫群 林琳
校对丨华成民
来源丨佛山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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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7日,佛山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召开,表决通过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决定免去陈小坚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决定任命宁惠军为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佛山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刘珊代表市人大常委会向宁惠军颁发任命书。/佛山日报记者黄碧云摄
新任命的佛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宁惠军向宪法庄严宣誓。/佛山日报记者黄碧云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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