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发布了《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规定将四类野生动物列入名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放生。对于名录以外的野生动物,如果放生应当在划定区域内提前10日向放生地的管理机构报告野生动物的种类、数量、来源、放生时间和地点等有关事项。(来源:DV现场 记者:许敏 一审:温文振 二审:龚俊 三审:丁志文 广东台报道)
近日,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发布了《广州市野生动物放生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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