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划定风险区域的通告(第57号)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需要,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方案(第九版)》相关规定,经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起,我区划定风险区域如下:
一、以下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实行“足不出户、上门服务”防控措施:
岭南街道:杨仁南12、14、16、20、24、26号。
二、以下区域划定为临时管控区,实行“人不出区、错峰取物”防控措施:
石围塘街道:如意阁以北、大涡街以东、广三铁路以西、三汽停车场以南所围合区域。
上述风险区域防控措施按照国家防控要求自管控之日起执行,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适时调整,区域内居民如遇到生活、就医等困难,可拨打相应区域24小时暖心服务热线。
广州市荔湾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
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
记者:广播融媒中心记者查浩
通讯员:荔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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