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规变化
1
叉车的定期检验周期由原来的1年调整为2年。
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新规程中,将叉车的定期检验周期由原来的1年调整为2年。
2
叉车需要安装安全监控装置。
在《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新规程中,叉车应设置司机权限采集器、司机坐(站)姿状态感知系统等。
如果叉车未安装安全监控装置,或者安全监控装置失效,根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 81—2022)规定,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将判定该台叉车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过渡期应该如何管理?
1.自2023年12月1日起 ,新生产出厂的叉车必须按照新版规程的要求安装安全监控装置。检验机构实施定期(首次)检验时,检验项目应当包含安全监控装置检查。同时,鼓励制造单位积极推动产品升级,提前安装安全监控装置。2. 对制造日期在2023年12月1日前的叉车,不要求必须安装安全监控装置,定期(首次)检验可以不包含相应项目。但对安装有安全监控装置的上述叉车,定期(首次)检验应当包含相应项目。同时,鼓励使用单位按照新版规程的要求,对在用叉车加装安全监控装置,提高使用安全性。可别小看叉车安全由于操作不慎、安全意识淡薄曾有叉车操作人员出现叉车载人、超速行驶等危险行为酿成了许多人员伤亡的安全事故
因此
加强对叉车操作人员的
安全生产教育
加强对作业现场的安全管理
严禁违规操作
十分有必要
保障安全生产应从日常细节做起以下叉车操作的“五个必须”“每日八查” 以及 “十不准”请好好牢记叉车操作“五个必须”
1
作业现场其他人员没有与叉车保持安全距离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2
交叉路口行车必须减速、鸣笛、进行确认;
3
叉车停止作业下车时,必须熄火、拔钥匙、拉手刹;
4
每日开始作业前,必须按照点检内容进行仔细点检;
5
叉车作业过程中发现异常必须遵守“停呼等”的原则。
叉车操作“每日八查”
查冷却水、机油查手刹、脚刹查大灯查转向灯查倒车灯查倒车蜂鸣器、危险警示灯查风扇窗查外观叉车操作“十不准”
01
不准在升降货叉的同时行车
02
不准利用惯性卸货
03
不准用单货叉作业
04
不准超载作业
05
不准用制动惯性溜放圆形或易滚动的货物
06
不准用货叉直接铲运易燃易爆物
07
不准在货叉、货盘上站人作业
起升货物后,货叉下严禁站人
08
不准将货物升高至30CM以上做长距离行驶
09
不准用货叉挑、顶、撞货盘的方式卸货
10
不准超速,在仓库内载物行驶限速5KM/h
作业人员还需要注意……
1. 远离叉车作业区(包括料架集中摆放区)
不要走捷径,直接穿越叉车作业区;
不要因为疲惫,躲到料架摆放区的间隙内休息;
配合供应商进行零部件确认、检查时,不要图方便,进行叉车作业区。
2. 在仓库内行走时,注意叉车危险
通过交叉路口或横过叉车通道时,做好点指确认;
仓库内行走时,不要边走边打电话,或做其他影响注意力的事情;
3.叉车驾驶人员切记规范操作
动车前,确认车辆的前后左右无人员,特别是周围有障碍物时;
行车时,不超速,转弯时减速,进行点指确认;
货架、料框等有缺陷时,或摆放不稳固时,严禁使用;
卸货时,确保卸下的料架摆放稳固,不倾斜。
生产再忙,安全不忘从细节中做起让安全与效益同行来源:每日安全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