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
惠州楼市迎来重磅消息,
政府出手购买商品房!
当天,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
《关于征集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的公告》
(以下简称《公告》),
拟由政府选定的专业化国有企业
作为收购主体,
以合理价格收购
在我市行政区域征集
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
用作保障性住房。
《公告》指出,此举重要目的之一,是统筹消化存量房地产和优化增量住房。据悉,从4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产和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到6月12日中国人民银行提出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配售或租赁,再到6月17日我市拟在全市行政区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政策落地时间仅一个半月左右。
问:收购如何进行?
《公告》指出,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工作思路,“市场化、法治化”和双方自愿原则,收购对象是在我市行政区域征集已建成未出售的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
问:什么样的房源符合收购条件?
《公告》明确,收购房源需满足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清晰、已取得竣工验收备案证明、单套面积在120平方米以下、房源权属清晰可交易、房源所属项目周边交通等配套设施完善且满足一定车位配比,其中将优先选取整栋或整单元未售、可实现封闭管理的楼栋项目。
政府收购商品房行动为开发企业提供了去库存、减压力的良好契机。参与收购房源征集的开发商须在2024年6月17日-2024年7月17日征集期限内,携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资产负债和法律关系说明等材料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5楼510室进行咨询办理,联系电话:2898621,13928369888。
来源:惠州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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