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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于9月1日正式施行

2021-09-06 19:52:28


《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于9月1日正式施行


  近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84号,以下简称《规定》),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规定》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气象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落实防雷减灾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企业、个人等的防御雷电灾害责任;健全了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的防御雷电灾害工作机制;完善了雷电防护装置的管理;加强了防御雷电灾害工作的监督管理;强化了先进标准体系建设,鼓励技术创新应用。


  《规定》共31条,分为总则、风险预防与监测预警、雷电防护装置、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6章。






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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