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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您的消费警示已送到,请及时查收

2022-03-16 20:01:41



近年来,我国消费结构升级态势明显,人民群众的消费观念、消费水平、维权意识明显提升,为切实维护辖区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防范消费风险,松江区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疫情期间要科学、理性、健康消费

做好科学防护、共抗疫情

在坚持防疫的同时

谨防消费陷阱


提醒一:个人信息要“上心”

个人信息安全与消费者人身、财产安全息息相关,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广大消费者的个人信息权益面临被侵害的风险。在此背景下,《个人信息保护法》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的原则,明示并经消费者同意,使用信息也应当严格保密。消费者在日常生活中,如遇到商家索要个人信息的,需要谨慎判断,不要轻信一切索要个人信息的行为,对快递单、购物小票等包含个人信息的单据,需要妥善处理后再行丢弃。


提醒二:预付消费要“小心”

由于预付消费涉及金额大、时间跨度长,消费风险较高,消费者在购买此类服务时要注意:

1、要仔细审阅有关合同条款,尤其是注意是否存在此卡不退不换等约定;

2、要认证审查商家经营资质,确认商家证照信息以及预付消费卡备案信息;

3、要权衡优惠幅度和预付风险。切莫为了大额优惠一次性充值过多金额,承担过大风险。


提醒三:食物选购要“细心”

一口梭子蟹,一口重金属?

一口鱼肉,一口抗生素?

一口韭菜,一口农药?

一口豆芽,一口“毒”?

非也,非也!

提醒四:冷链食品要“当心”

冷链食品对于人们的日常生活来讲不可或缺,尤其当下疫情形势严峻,如何安全的选购和食用呢?


松江区市场监管局提醒消费者,在选购进口冷链食品的过程中,应当通过正规渠道购买,查清来源,切勿购买来历不明、无相关标签产品,保存购买凭证及食品追溯来源相关信息。同时,要谨慎接触冷链食品,好个人安全防护,佩戴一次性口罩和手套,避免徒手接触食品及包装表面,并及时做好手部卫生消洗,拆封后对内包装及物品也要进行必要的消毒处理。 


提醒五:维权凭证要“留心”

在消费过程中,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购物凭证,如线上购物需要保存聊天记录,购物快照、物流记录等,线下消费需要保存发票、收据;收货时;遇到 “货不对板”的情况,及时拍照留证。如若遇到消费纠纷,应及时与商家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登录全国12315平台(www.12315.cn)进行登记维权。


作为消费者

如果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

千万不要害怕维权

可以拨打12315或者其他投诉电话举报

利用好法律这把锋利的武器

在法治框架内

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让不良商家付出应有的代价

同时

我们也应该提升自我的

消费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


网上消费要慎重

在进行网上购物时,消费者应选择信誉度较高、访问量较多的专业购物网站,尽量使用较安全的付款方式,仔细查看卖家信用等级及买家对他所做出的信用评价记录,收到网购商品时先验货,网络传销套路多,购物千万要谨慎。网上订餐要查看平台的合法性,防止病从口入。

购买商品要留心

无论是在实体店还是网上购物,切记要看有效期,特别是食品药品类商品,要认真查看是否在有效期内。

低价促销要警惕

消费者要谨慎看待商家的促销活动,注意低价促销暗藏的“猫腻”,仔细阅读活动细则,避免落入商家设下的“循环消费”的圈套;不要盲目跟从社区团购,小心买到假货和劣质产品。

购物凭证要留存

购物时一定要暂时留存好购物发票等购物凭据,后期如发现消费质量问题,要及时与商家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拨打12345政府热线或12315投诉举报电话进行投诉举报,执法部门将会协助做好调解,或依法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筑牢消费安全的防线

更重要的

是需要商家承担起

诚信经营的责任与义务

恪守商业道德

始终把消费者的

人身、财产、个人信息等安全

放在首位

自觉强化消费维权第一责任人意识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需要你我共同参与!

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人人有责!


来源:梅州日报,部分内容综合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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