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信不少人对工会经费的了解甚少,那就到县税务局和县总工会的《工会经费小课堂》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工会经费是指工会依法取得并开展正常活动所需的费用。工会经费的来源主要有:一是会员缴纳的会费。二是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向工会拨缴的经费或建会筹备金。三是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四是人民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和其他社会组织的补助。五是其他收入。
我省实行的由税务代收的工会经费,是指企事业单位按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的经费。
根据中华全国总工会印发的《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工会经费应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重点用于维护职工权益,开展职工教育和职工群众活动方面。留成经费具体可用于开展职工教育、文体活动、宣传活动以及工会组织的其他活动等方面的开支;用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开展职工劳动保护、向职工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慰问帮扶困难职工等维护职工权益的支出;用于工会会员(代表)大会和各种会议,培训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加强工会组织建设等工会业务支出;还可以用于工会管理的为职工服务的文化、体育、生活服务等单位必要的补助支出;以及用于工会组织的职工集体福利等方面的其他支出。
工会经费的管理坚持经费独立原则,要单独建立银行账户,实行独立核算。
工会经费以“上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月缴费基数。工资总额按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90年第1号令)颁布的标准及有关规定执行。
企业缴纳的工会经费可在税前列支,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工会经费按照工资总额的2%从应纳税所得额中计算扣除。此外,按照中华全国总工会有关规定,收缴后的工会经费的65%将返还缴费单位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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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蕉岭县税务局 蕉岭县总工会
编辑:钟琳瑜
编审:何成发
终审:郭小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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