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0月份,梅县区隆文镇村民李保明在开车回家途中,下水救助了一位溺水的14岁男孩。为了表彰李保明见义勇为、热心助人的精神,今天(12月7日)上午,梅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表彰奖励会议在梅县区公安分局召开,副区长、区公安分局局长陈海晗出席会议。
活动现场,梅州市见义勇为基金会对李保明进行了表彰,基金会理事长古小平为其颁发了奖励证书和奖励金。
会议上,李保明讲述了其下水救人的事情经过。今年十月,他载家人驱车回家途经隆文镇苏溪村路段时,从后视镜中看到一个小男孩正在追着自己的车跑,表情很着急,他连忙停车询问。原来,小男孩的一名同伴不慎溺水了。听到这个情况后,李保明立刻赶往事发地点,二话不说扎进水中救人。“一走过去,发现他已经是沉入水下了,当时看到这种情况我也怕,因为我不知他沉进去多久了,我当时心里想无论如何先跳下去救人。因为跑了(一段路)上气不接下气,就跳下去,第一下没碰到他,我憋气憋不住,赶忙浮起来。第二次潜下去碰到他的脚,往前挪了一步,第三次才把他送到比较浅的地方,才抱起他,拖上岸。”
上岸后,还没来得及喘气的李保明立刻对小男孩进行紧急施救,直到小男孩身体有了反应,口里有呕吐物出来,他才赶忙拨打110和120,并通知小男孩他们的家属。所幸救助送医及时,小男孩没有生命危险。
对于自己下水救人的行为,李保明认为这只是自己的举手之劳,他希望社会上能有更多这种“正能量”的事。“得到了见义勇为的证书这个鼓励和奖励,我心里也十分高兴,我认为‘正能量’需要大家互相传递下去,大家遇到这种事情,都要挺身而出,不要置身事外。”
全媒体记者:正华 链锋
通讯员:国计
编辑:黄婷
审核:谢勇 陈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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