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不能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梅州市教育局发布最新提醒

2022-01-10 14:45:26 

10日,市教育局发布《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信中提到,寒假将至,学生家长应给孩子自主的成长空间,不盲目参加培训。自2022年1月1日起,梅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收费必须执行政府指导价,寒假期间不能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信中还对培训机构的办学要求等作了明确说明,该信全文如下:

致全市学生家长的一封信

尊敬的学生家长:

2021学年秋季学期的校历即将翻页,寒假即将到来。为了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给孩子自主的成长空间,我们在此温馨提醒:不盲目参加培训,不为焦虑买单,将“成长权”还给孩子。如确需培训,请务必知悉:

一、重大变化:自2022年1月1日起,梅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均已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收费必须执行政府指导价,寒假期间不能组织开展学科类培训。

二、培训机构须符合:一是证照齐全, 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这些证照都要求在机构办学场所张贴。二是使用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三是通过银行托管账户收取培训费;四是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五是不能一次性收取超过三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六是学科类培训的教师须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非学科类培训的教师须具备相应的职业(专业)能力证明;七是培训材料须经过审核。

三、自我防护:参加校外培训的学生务必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切实做好个人防护。

我们呼吁您拒绝任何机构或者销售人员的“忽悠”或“诱惑”,不过早提前缴纳费用、不缴纳超三个月的费用,对不符合以上提醒事项诱导您缴费的,您应该:拒绝缴费!

家长朋友们,“双减”政策的落实,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希望家长朋友们转变教育观念,树立良好的育儿理念,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还给孩子们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我们真诚地希望能与每位家长、每个家庭同心、同力、同向、同行,一起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梅州市教育局

2022年1月10日

来源:梅州日报 掌上梅州

底图配图20211111

2.横版海报(网站大图可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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