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首罚! 消防新规实施半月 梅县区开出两张罚单
酒店窗外设置广告牌、消防控制室“摸鱼”……日前,梅县区消防救援大队查处了两家违反《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酒店,这是消防新规自8月1日实施以来,梅县区开出的首个罚单,也是梅州首罚!
8月11日,梅县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到梅县区程江镇一酒店检查时发现,该酒店客房窗户设置了防盗网及户外广告牌,针对这一违规行为,开出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正式实施以来的全市首张罚单,罚款金额为4800元。
梅县区消防救援大队 陈禄康:该酒店在建筑的外窗设置广告牌,违反了《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21条,上面明确要求禁止在高层民用建筑外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我们根据《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47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对该场所实施行政处罚,处以4800块钱的罚款。
同日,梅县区消防救援大队消防监督执法人员到梅县区另一家酒店检查时发现,该酒店消防控制室无人值班,执法人员要求酒店立即整改,并针对酒店这一违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罚款金额为5000元。
梅县区消防救援大队 陈禄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控制室应当由其管理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每班不应少于两名值班人员。
本次作出处罚的两家酒店都是梅城比较大型的酒店,梅县区消防救援大队提醒各宾馆、酒店负责人及物业服务企业、高层建筑使用人等,一定要予以重视,按照《规定》自我排查、及时整改。
梅县区消防救援大队 陈禄康:《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已于8月1日正式实施,里面对高层民用建筑作出了一些相关规定。希望广大市民朋友、商家等对这个《规定》进行熟悉了解,对照《规定》上面的要求进行自查。我们以后也会加大对高层民用建筑的监督管理,如果发现一些违法行为,我们也将及时进行查处。
全媒体记者:郑春遥 沈嘉诚
通讯员:龚邦
编辑: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