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 梅县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将于2月4日至5日召开
今天上午,区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关于召开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相关事项和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曾庆辉主持会议。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敏、李丹玲、王英豪、梁新强、叶世振等参加会议。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梅县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有关事项的议案,决定于2月4日至5日在城区召开区一届人大六次会议。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曾庆辉强调,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十四五”开局之年,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机关各委室和各相关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发扬民主,凝聚力量,全力做好各项组织筹备工作,坚持“安全第一,科学施策,闭环管理,严密细致”的原则,排查消除风险隐患,抓实抓细各项疫情防控措施,确保大会各项工作顺利完成,确保会议圆满成功。
附公告
梅县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87号)
关于召开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六次会议的决定
(2021年1月20日梅县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
第三十七次会议通过)

梅县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梅县区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于2021年2月4日在梅县城区召开。建议会议议程是:
一、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二、审查和批准梅县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
三、审查和批准梅县区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1年计划草案报告,批准202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四、审查和批准梅县区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报告,批准2021年区本级预算;
五、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六、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七、听取和审议梅县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八、票决梅县区人民政府2021年民生实事项目;
九、选举事项;
十、其他。
梅县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88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有关规定,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审议通过:
任命赖斯品同志为梅县区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
特此公告
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月20日
梅县区第一届人大常委会公告
(第89号)

根据《地方组织法》《法官法》有关规定,经区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月20日审议通过,任命:
宋海东同志任梅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
黄淑玲同志任梅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
王志宏同志任梅县区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宋海东同志的梅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
黄淑玲同志的梅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王志宏同志的梅县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肖 锋同志的梅县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二庭庭长职务
特此公告
梅县区人大常委会
2021年1月20日
全媒体记者:梁德锦 沈威
编辑:雅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