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洋网讯 将专项救助的范围扩大至低收入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将特困救助供养的未成年人年龄延长至18周岁……广东省近日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有多项创举。7月27日,广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对《实施方案》进行权威解读。
□ 目标:2022年基本建成大救助信息平台
广东省民政厅副厅长聂元松介绍,《实施方案》从总体要求、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共3个方面提出24项主要措施,并明确了主要目标:到2022年,基本建成大救助信息平台,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制度健全、政策衔接、兜底有力的综合救助格局;到2035年,社会救助事业高质量发展,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密实牢靠,总体适应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宏伟目标。
据悉,截至今年6月底,广东省基本完成省政府十件民生实事涉社会救助提标任务,全省低保对象143万人,月人均城乡低保标准分别为900元、734元,同比增长7%、5%;特困供养人员22.4万人,月人均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供养标准分别为1528元、1274元,同比增长8%、11%。
□ 亮点一:
打造三个救助圈层,拓阔社会救助体系覆盖面
聂元松表示,为健全以基本生活救助为基础、专项社会救助和急难社会救助为主体、社会力量参与为补充的分层分类大救助制度体系,《实施方案》将救助对象细划分为低保和特困、低收入和支出型贫困家庭、面临其他困难3个救助圈层,分别给予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和社会帮扶等具体措施。
《实施方案》进一步拓宽了社会救助覆盖面。比如:将特困救助供养覆盖的未成年人年龄从16周岁延长至18周岁;将专项救助的范围从低保、特困扩大至低收入和支出型困难家庭;加强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衔接,将专项救助从医疗、住房、教育、就业、受灾人员救助拓宽到法律援助、司法救助等。
为了让急难社会救助更加及时,《实施方案》对基本生活暂时陷入困境的家庭或个人以及临时遇困、生活无着人员,给予急难社会救助。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将困难群众急难救助纳入突发公共事件相关应急预案,明确应急期社会救助政策措施和紧急救助程序。
□ 亮点二:
首次确定低收入家庭救助范围和救助内容
《实施方案》明确,制定低收入家庭、支出型贫困家庭认定办法,完善低保、特困政策,健全救助家庭经济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机制。对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城镇低保标准1.5倍以下且家庭财产状况符合相关规定的,认定为低收入家庭。对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贫困家庭,实施必要专项社会救助。同时,对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员,单独纳入低保;分档或根据家庭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结果与低保标准的实际差额发放低保金。
聂元松透露,近期,省民政厅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认定办法和救助措施,将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纳入救助范围,正在征求部门和地市意见。
□ 亮点三:
拓展三个服务方式,开展多元化救助
《实施方案》创新“党建+社会救助”“物质+服务”“主动发现+报告”三个服务方式,开展多元化救助服务。实施“党建+社会救助”模式,建立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制度。发展“物质+服务”救助方式,对老年人、残疾人、未成年人、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群体提供探视巡访和照料护理、康复训练、心理疏导、能力提升、社会融入等专业服务。完善“主动发现+报告”机制,健全救助网络,拓展基层服务功能,定期走访辖区住户,及时识别可能陷入贫困境遇的家庭。
今年4月以来,省民政厅开展“解忧暖心传党恩”行动,全省民政系统党员干部上门走访低保对象、特困人员53.1万户,帮助解决政策性问题233个、个案性问题16485个。
□ 亮点四:
健全智慧救助体系,群众可通过手机进行“救助自诊”
《实施方案》提出搭建广东大救助平台,完善政务数据共享机制,汇集政府部门、群团组织、社会力量等各类救助帮扶信息,打通基本生活救助与专项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的通道。以信息化技术为重要抓手,打通救助对象核定难、认定标准不统一、救助碎片化、重复救助与漏保共存的障碍,精准对接救助资源,满足困难群众个性化救助需求。
健全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方面,全面推进困难群众统一认定、经济状况统一核对、救助对象需求统一发布等,推进认定结果共享使用,建立动态更新的对象数据库,打破政策壁垒,健全救助信息双向反馈机制。
聂元松介绍,“粤省事”移动服务平台已上线“救助自诊”程序,困难群众通过手机即可初步判断是否符合救助要求,系统自动指引其提出并办理各项生活和专项救助申请,更好满足困难群众需求。
□ 亮点五:
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完善主动发现机制
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方面,充分发挥广东慈善救助、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优势,全力推进兜底民生服务工程,大力发展慈善救助,积极发展社会救助领域的志愿服务。
在提升服务能力方面,完善主动发现机制,将走访、发现需要救助困难群众列为村(社区)“两委”重要工作内容;全面推行“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全省每个乡镇(街道)均可异地申办、受理、转办社会救助申请;推行提交户口簿(身份证)和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委托书“一证一书”即可申请社会救助做法,最大程度方便困难群众。此外,进一步加大“放管服”力度,将低保、特困审批权限下放至珠三角地区乡镇(街道),稳步扩大范围,缩短基本生活救助办理时间。
聂元松表示,到2021年底,全省乡镇(街道)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到2022年底全省村(居)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点,实现全省社会工作服务站(点)100%覆盖、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社会工作服务100%覆盖。省民政厅正在制定社会工作服务站的社会救助业务指引,动员社会工作者摸清、摸准、摸全困难群众的基本情况,确保不漏一户、不落一人。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方晴
图/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王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