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2月5日,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发布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的决定,对部分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等行为的罚款数额予以下调。此外,最新修改的暂行办法,删除了“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罚款规定。(来源:DV现场 记者:张桡冬 一审:唐杰 二审:钟蔼彤 三审:解廷辉 广东台报道)
2022年12月5日,交通运输部等部门发布关于修改《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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