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市应急管理局获悉,按照《梅州市森林防火区违法用火行为举报奖励办法》,社会公众举报我市森林防火区内违法用火行为的线索,经查证属实并立案查处后,可获得500元奖励。
森林防火区内违法用火行为包括:上坟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吸烟、野炊、烧烤、烤火取暖、使用火把;烧黄蜂、熏蛇鼠、烧山狩猎;炼山、烧杂、烧灰积肥、烧荒烧炭或者烧田基草、甘蔗叶、稻草、果园草;其他容易引起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等。受理举报电话为: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