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即将施行 让孩子们在阳光下健康成长
为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关于“学校保护”的规定,教育部颁布了《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该《规定》将于2021年9月1日起实施。具体情况如何,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未成年人是祖国的未来。保护未成年人是全社会的责任,也是学校的法定义务。为构建未成年人学校保护的制度体系,提升学校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效能,教育部于2021年6月1日公布《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作为保护方的学校对此有何看法呢?记者走访了我区高级中学。
【梅县区高级中学副校长 赖祝军:学校作为实施未成年人保护的主要单位,首先是对未成年人加强教育,使他们明确自己的权利和行为规范,使未成年学生有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第二个是学校尽量多开展一些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等方面的活动,从学校行政到老师到保安等工作人员,齐抓共管,共同保护青少年。】
据了解,《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的主要适用范围是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系统规定了学校应当保护的未成年人基本权利,即平等权、生命健康与自由、人格权、隐私权、受教育权、休息权、财产权、肖像权和知识产权、参与权、申诉权等权利。
与此同时,对于近年来广泛引起社会关注的校园欺凌问题,《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进行了科学的制度设计,构建了防治学生欺凌的规则体系。记者从律师处了解到,校园欺凌问题或已成为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一大要因,无论是实施霸凌者还是被霸凌者都存在一定的心理问题。
【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吴伟:被欺凌的同学容易出现厌学情绪,缺乏安全感,严重的导致精神失常、社交恐惧,甚至会有自暴自弃自残自杀等行为。实施欺凌的同学则在以后的生活里更容易走上犯罪道路,开启不幸的人生。由此可知,存在欺凌的校园环境充满各种消极的可能,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学校负责人告诉记者,为有效预防校园欺凌事件,学校对学生加强相关知识教育,引导学生自我保护。同时,对于校园欺凌事件,学校将以“零容忍”态度进行处理。
【梅县区高级中学副校长 赖祝军:我们安排一些学生干部,有情况要及时向学校班主任报告;管理人员、安保人员要注重观察和了解,如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学校反映。(发现问题)首先是马上制止,然后详细了解情况,对于实施欺凌的学生,要给予学校纪律处分,严重的甚至要上报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是公安部门来做进一步的处理。对被霸凌的学生,由心理辅导老师介入,家长和班主任也要经常跟学生进行沟通。】
此外,记者了解到,未成年人在校遭受欺凌时,可以拨打12355向青少年服务台求助。寻求学校保护时,学校应立即作出反应,学校及教职工没有履行保护职责的,要承担相应责任。
【某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 吴伟:根据《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学校是有责任引导学生主动、及时报告被欺凌的情况,并且帮助解决的。如果学校或者教职工重大失职造成未成年人损害,则可通过本规定追究其法律责任,寻求损害赔偿。】
全媒体记者:钰潆 伟诚
编辑:盛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