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文镇加强巡查宣传 筑牢森林防火墙
进入森林特别防护期以来,隆文镇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巡查,加大宣传,想方设法提高群众森林防火意识,筑牢森林防火墙。
今天上午,记者在隆文镇横庄村跟随护林员巡查过程中,发现一处果园内飘出滚滚浓烟。护林员和派出所民警立马赶往果园,看到园主正在焚烧砍伐下来的树枝和杂草。护林员和民警立即对火源进行扑灭,并对园主进行宣传教育。
园主:就是防火意识薄弱,我老婆说想烧干净一点。我现在知道了,就不烧了,以后都不烧了。
进入冬季,除了进山巡查,田间地头也成为护林员巡查的主要区域。隆文镇苏溪村的护林员赖志华告诉记者,作为退伍军人,要发挥退伍不褪色的精神,尽自己的一份力,保护好家乡的森林资源。
护林员 赖志华:(做护林员)差不多6年了,一般我们会对辖区范围内的野外用火、果园(焚烧)清园等行为进行制止,做到见烟就查,见火就灭,呼吁大家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除了加强日常巡查,隆文镇还通过入户宣传、在圩日发放禁火令、防火宣传挂历、环保袋等方式,加大宣传力度,传播森林防火知识,提高群众意识,与群众携手筑牢森林防火墙。
隆文镇武装部部长 邓帮清:我们镇有两个送报纸的,每天都会走村入户,我们就在他们的摩托车上装宣传喇叭,利用他们走村入户的时候进行宣传。
群众:提高老百姓的森林防火意识是非常好的,惠及千家万户,作为老百姓都要有防火意识。
根据《梅县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对于违反《禁火令》但未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引起森林火灾的,对个人处2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在此呼吁广大群众,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共同守护森林资源。
全媒体记者:李金泽 李霖锴
编辑:雅芳